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1月26日,泰国司法法院发言人素里扬表示,这是泰国首次通过法律赋予公众权利,遭受网络性骚扰影响的民众,可通过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下令暂停传播构成性骚扰的互联网信息,依法保护自身权利。

此前,国会已批准修订《刑法》,新增性骚扰罪,并配套引入请求法院下令将具有淫秽性质的数据移出计算机系统的措施,即《刑法》第284/4条,亦称“Take it down”措施。该法律修正案已于2025年12月30日起正式生效。
在此之前,针对网络信息的封锁或暂停传播,属于《计算机犯罪法》项下执法人员的权限,通常被称为封网申请,并须由刑事法院批准方可执行。但相关法律存在限制,即作为网络性骚扰受害人的普通民众,无法直接申请使用该措施,必须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耗时较长,才能适用相关手段。
在此次针对性骚扰罪的《刑法》修订过程中,众议院审议法案阶段,由包含司法法院办公室代表在内的众议院特别委员会,决定新增第284/4条,以使遭受网络性骚扰的民众,能够直接向法院申请“Take it down”措施。此举被视为扩大公众权利、并加快公众进入司法程序速度的措施之一。
(编译:hansa;审核:wan;来源:ejan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