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惩教署:若获批准,他信5月11日假释

泰国惩教署:若获批准,他信5月11日假释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2月25日,泰国司法部惩教署发布正式文件,对前总理他信的假释程序及时间线进行说明。文件指出,他信目前在曼谷Klong Prem中央监狱服刑,根据最高法院刑事法庭的判决,其刑期为1年,自2025年9月9日起计,到2026年9月9日刑满释放。

对于假释程序,任何已定罪服刑者若符合2017版《惩教法》第52条第(7)款,以及2019版《囚犯权益、减刑及缓刑释放条件部令》及其2021年第2次修正版的全部资格条件,即可适用。所以他信须实际服刑达原刑期的2/3时,才可获得假释权益,且假释期最长不超过原刑期的1/3,在本案中是1年。假释申请须经缓刑审议小组委员会审议通过,他信符合资格的日期为2026年5月10日,如果获得批准,次日(5月11日)可执行假释。

关于服刑时间的计算,惩教署严格依照《刑法典》第21条的规定:计算刑期时,从入狱当天开始整日计入,不分小时;若以月计,每月按30天;若以年计,按公历年计算。1年刑期(365天)的2/3为8个月4天,或244天,在他信该案中对应的日期为2026年5月10日,可执行假释的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

另外,他信是否需要佩戴电子监控设备,则由缓刑审议小组委员会依个案酌情决定。惩教署强调,对每位已定罪服刑者的缓刑审议都严格遵循法律、部级法令、规章、操作指引和人权原则,绝无选择性待遇或超出法律规定的行为。

(编译:KA;来源:voice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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