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国中央调查局(CIB)自然资源与环境犯罪科(NRCED)逮捕了2名中国台湾男子,分别是25岁的陈先生和32岁的吴先生。
2人被控共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佛历2562年)第17条(未经许可持有受保护野生动物)、第23条(未经海关总署署长许可试图出口受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共同违反 2560 (2017) 年《海关法》第242条(试图出口未经海关清关的货物,或未经海关官员许可将货物从车辆、保税仓库、存储设施、安全地点、授权港口或自由贸易区转移)、第166条(未缴纳关税的货物、违禁品、限制品或未经海关清关的货物均应根据本法予以没收)和第167条。行政官员或警察官员有权扣押或没收任何根据本法应予没收或涉嫌应予没收的物品,并且共同违反《动物流行病法》构成犯罪。根据第2558号法令第31条,因未经总干事许可试图将动物出口出境而被查处,没收的物品包括2只短爪水獭和1只懒猴。
据悉,相关人员在曼谷廊曼国际机场出发区将2人逮捕。据初步调查,2名被捕人员原计划购买野生动物并空运回台湾,航班原定降落在高雄。警方与廊曼机场野生动物官员协调后,制定了逮捕行动计划。卧底警员跟踪2人,发现他们正在走私水獭和懒猴,这2种动物均受《佛历2562年野生动物保护法》(2019年)保护。警方随后跟踪2人从住所到廊曼机场,嫌疑人购买机票后,吴先生通过了机场的X光安检,看似在旁观安检过程。
随后,廊曼机场野生动物检查站的官员逮捕了陈先生,并示意警方进行搜查,陈先生当时正在机场走廊等待吴先生的信号。搜查结果显示,陈先生裤子里的长袜中藏有2只小爪水獭和1只懒猴。目前2人已被移交给自然资源与环境犯罪打击部门(NRCSD)的调查人员,以开展进一步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