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5月4日,据泰媒报道,泰国商业部商业发展厅厅长普蓬表示,部门已启动主动执法,对可疑法人实体开展全面排查。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外资持股比例自50%起,通过规避监管方式,在未获许可情况下经营《外商经营法(1999)》附表所列限制性业务,已构成明确违法行为。

为提高监管效率,商业发展厅引入技术手段,对多部门数据进行分析与关联比对,用于筛查存在违法经营风险的法人实体。
初步统计显示,共发现6551家外资企业在泰国从事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涉嫌违法。目前,相关部门正开展深入核查,并与特别案件调查厅(DSI)、泰国国家警察总署以及税务机构等协同合作,进一步追查相关网络。
政府重申,外国投资者如欲在泰国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外商经营法(1999)》。该法律通过附表三类业务清单对外资准入作出了规范,根据业务重要性划分不同类别,明确了外资可从事的经营范围。根据该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相关业务,或明知违法仍予以协助、未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者,均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违法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不超过3年监禁,或10万至100万泰铢罚款,或并处罚款与监禁。
商业发展厅表示,未来将持续推进主动监管,通过数据系统联通与风险分析技术,对疑似违法主体进行筛查。同时呼吁公众通过商业发展厅官网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国家经济体系的透明与公平。
(编译:hansa;审核:wan;来源:pptvhd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