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重申“大麻并未自由化”:购买须凭处方,违法最高可判10年监禁

泰国重申“大麻并未自由化”:购买须凭处方,违法最高可判10年监禁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泰国麻醉品管制局副秘书长兼发言人阿丽帕就当前大麻监管政策作出说明,强调泰国目前“大麻并未自由化”,尤其是“大麻花”已被纳入严格管制范围,提醒民众及经营者切勿误认为可自由买卖或使用。

阿丽帕表示,根据2025年《卫生部关于受控草药(大麻)公告》,大麻花已被正式列为受管制草药。虽然大麻监管的主管机关为卫生部,但麻醉品管制局仍将持续履行监测、风险预警及社会保护职责,重点防范未成年人和青少年滥用大麻。

她介绍,按照最新规定,凡涉及大麻花用于科研、出口、销售或商业加工等用途,均须依法取得《草药法》第46条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持证经营者须严格遵守多项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大麻花来源、用途及库存数量等完整记录,并定期向主管部门申报;用于销售或出口的大麻花必须来自获得泰国传统医学与替代医学厅颁发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种植基地。此外,凡以商业用途出口大麻花,每次出口均须按规定向主管机关单独申报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出口。

在销售方面,新规进一步收紧限制。原则上,大麻花只能销售给同样持有第46条许可证的经营者;如向普通消费者销售,则必须持有医生等专业人员开具的处方,且仅限医疗用途。具有处方开具资格的人员包括医生、泰医、传统民间医师、药剂师及牙医等,每张处方的用药期限不得超过30天。

麻醉品管制局同时警告,任何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加工或出口大麻花,或向未持有医疗处方的消费者出售大麻花者,最高可被判处1年监禁或2万泰铢罚款,或并处监禁及罚款。对于未经海关手续非法携带大麻出境的行为,处罚更为严厉,违法者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或处货物价值4倍罚款,或并处监禁及罚款,涉案物品将依法没收。

麻醉品管制局再次强调,目前泰国对大麻花实行严格监管,并非社会普遍理解的“全面合法化”,呼吁经营者及公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触犯刑责。

(编译:Juliette;审校:WAN;来源:ch7hd_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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