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1月23日,泰国副总理兼交通部长皮帕透露,针对1月14日发生在Lam Takhong—四色菊路段以及Kut Chik–Khok Kruat路段的起重机坠落并砸中列车事故,相关部门正在持续调查。事故已造成66人受伤、30人死亡。初步救助和赔偿工作已由保险公司及施工承包商完成。

泰国交通部在初步事实调查中认定,事故发生当日未有任何关于正在施工的通报信息。根据泰国国家铁路局在合同中的明确约定,在列车即将通过各施工工地前,施工单位须通过无线电向前方车站通报,以便暂停施工,待列车安全通过后方可继续作业。
关于总理阿努廷下达的解除合同指示,皮帕指出,交通部无法自行解除相关合同,因为国家铁路局属于国有企业,所有决定权归属于其董事会。具体责任认定以及由哪一方启动解约程序,仍需在厘清细节后由董事会裁定。
皮帕强调,国家铁路局与意泰发展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最终将不可避免地走向解约程序。所有权限将由铁路局代理局长提交至法律小组及董事会,并计划于1月29日进行审议。交通部将全面查明事实并明确责任归属。
此外,关于受损结构及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目前仍在进一步检测中。就长期提升安全标准与加重处罚力度的问题,交通部已致函泰国中央会计署,研究是否可对因公共施工事故造成死亡或伤害的业主或承包商采取降级、扣分或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与此同时,交通部还指示泰国公路局向中央会计署咨询,是否可以在现行法规基础上,提高类似事故的罚款标准,并计划在未来的新合同中,对承包方适用更高的处罚额度。
(编译:hansa;审核:wan;来源:matich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