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8月25日,泰国社会发展与人类安全部部长尼空透露,泰国内阁当日在会议上正式批准了该部提交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此次修法旨在对自2007年起实施的现行法律进行系统性修订,以更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对家暴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员的法律保护力度和救助效率。

据介绍,现行《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法》施行至今已近二十年,部分条款已难以契合当下社会状况,在受害者权利保障、家庭成员受影响范围界定以及执法人员操作依据等方面存在模糊之处,影响了实际执行效果。为此,泰方认为有必要对法律进行修订,以建立更加明确高效的执法机制和保障措施。
此次修正案主要涉及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是将家庭暴力行为规定为不得以和解方式结案的犯罪类型,推动泰国相关法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
二是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及“家庭成员”的法律定义,确保保护与救助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增设事前预防性保护措施,在暴力事件发生前即可对潜在受害者提供人身安全保障,及时阻断暴力行为;
四是提高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加重刑罚形成有效震慑,减少并遏制家暴犯罪及其再犯可能性;
五是允许相关部门设立专项预算,为家庭暴力防治和受害者保护工作提供稳定资金支持,提高福利保障和工作效率;
六是针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并形成特殊心理状态、即所谓“受虐者综合征”的违法者,增设减刑情节,法院可视情节予以从轻处罚。
此次修法的核心目标为“保护受害者、预防暴力、减少重复发生,并建立快速、公平的援助体系”。泰方希望通过完善法律与保护机制,进一步提升泰国家庭及社会的安全水平与整体韧性。
尼空进一步表示,内阁高度重视该项法案,期望其能够顺利获得泰国国会下议院审议通过,以尽快建立起更加契合当前社会实际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切实提高家庭暴力问题的预防和处置效率。他指出,完善相关法律不仅有助于遏制家庭暴力现象,还将对减少儿童、残障人士及老年人遭遗弃等问题产生积极影响,从而有效防范由此引发的其他社会问题。
(编译:Wan;来源:Siam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