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泰国总理府办公室副发言人拉里妲女士透露,如果员工需要在劳动节工作,雇主必须支付至少1倍于正常工资的节假日加班费。此外,如果需要加班,雇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至少3倍于正常时薪的加班费。
她表示,每年5月1日是全国劳动节,这是一个法定假日,员工在这一天有权获得与正常工作日相同的工资。这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确保公平的劳动实践。如果全国劳动节恰逢周末,劳工保护和福利部要求雇主在下一个工作日提供补休,以确保员工获得全部合法权益。对于不能停止运营的企业,例如酒店、餐厅、医疗机构或运输公司,雇主可以与员工协商,在其他日子安排补休,或者酌情支付员工在节假日工作的工资。
拉里妲女士指出,政府始终将劳动保护、提升人力资本和全面、可持续地提高全体公民生活质量放在首位,这确保了劳动者获得公平待遇和适当保障。政府强调,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将员工的最大利益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