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开展“人头仓库”检查,拟将“代持”列入洗钱罪

泰国开展“人头仓库”检查,拟将“代持”列入洗钱罪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4月6日,泰国商业部商业发展厅厅长普蓬委派非法商业预防与打击司司长前往沙没颂堪府和叻丕府,联合监察专员、国内贸易厅及相关单位调查人员,对水果仓库及“代持人/人头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此前,警方发现有外国资本集团涉嫌联手压低泰国香水椰子的价格,导致价格暴跌至每颗50萨当。

在叻丕府与中央调查局(CIB)开展的随机检查中,调查人员发现多项证据,显示部分外国人持股不超过50%的法人仓库疑似为“人头公司”,即由泰国人代外国人持股以规避法律规定。目前,商业发展厅正准备提议修订《外商经营法》,将“代持人/人头公司”列为“洗钱罪”,并拟向内阁提交总理府令草案,以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长期解决外国人违法经营农产品及其它商业的问题。

叻丕府Wat Phleng农业合作社建议政府开拓欧洲市场,减少对中国市场的依赖,同时提供有机种植支持,推动香水椰子地理标志(GI)认证以提升知名度。社区企业PK COCO FARM则指出,外国仓库存在共同压价的行为,能够掌控整个价格体系,希望政府支持冷藏技术和太阳能设备,帮助降低生产成本。

沙没颂堪府Amphawa县Praekhamdaeng镇的农民代表反映,最近大颗香水椰子的价格只剩3泰铢,小颗的仅50萨当,而生产成本为每颗7泰铢左右,种植户亏损十分严重。另外,由于当地缺乏包装工厂,政府救助措施未到位,希望政府能够帮忙寻找降级椰子的销售市场,并支持生产物资。

在联合检查会议中,监察专员主席颂萨提出3项建议,包括:

1. 针对外国仓库制定管控措施,规范农产品收购出口业务,防止市场被垄断;

2. 全面整合从上游到下游的供应链,尤其是物流系统;

3. 打击假椰子水,增加对产品检查频率,维护泰国椰子的形象。

最后,商业发展厅强调,将与所有单位合作,彻查涉嫌为“人头公司”的企业,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办。民众若有线索,可通过网站www.dbd.go.th举报,共同建立公平的贸易环境。

(编译:KA;来源:thairath)

原文网址: h t t p s : / / w w w . t h a i h e a d l i n e s . c o m / 1 8 6 6 8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