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泰国证券交易所(SET)拟对主板及创业板的上市标准进行调整,以吸引具有潜力的企业,其中涵盖获得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支持的新经济企业,以及东部经济走廊(EEC)开发项目企业、外国企业、中小企业(SME)和初创企业,旨在增加融资机会,并为投资者创造更多选择。证券交易所因此就“商讨吸引具有潜力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准则”事项公开征求意见。

首先,讨论新经济企业资格标准,降低门槛并提高灵活性。具体包括:
1.支持属于新目标产业、具备潜力的经营企业更大程度进入证券交易所上市。
2.下调最低市值要求,以及经营收入记录的年限规定,并规定企业需在指定产业组别中的经营收入在最近一年为主要收入来源,替代固定的最低经营收入要求。
3.为获得BOI及EEC支持的企业设立特别通道,支持国家目标产业发展政策。
4.取消对外国企业必须证明对泰国经济创造效益的规定,例如在泰国设立生产基地等要求,更开放地允许在多国经营的大型优质外国企业更便利地上市。
其次,讨论针对在未被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可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国企业的股份发行规定。对这些企业采用与在被SEC认可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国企业相同的二次上市标准,减少优质外国企业进入上市市场的障碍。
最后,讨论上市后股份出售限制条件,使其与国际标准一致,以吸引外国企业,同时维持股价稳定及投资者信心。具体包括:
1.调整规则,要求具有经营参与权的战略股东在IPO后不得出售其全部持股,并设定最低出售限制比例,维持足够的整体持股比例,体现长期经营承诺。
2.将外国企业的出售限制期限调整为与泰国企业一致,实现公平,并吸引具有潜力的外国企业上市。
3.对无盈利企业,包括新经济企业及基础公共事业企业,适当缩短出售限制期限,从原先的3倍调整为盈利企业标准的2倍,与国际惯例接轨。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收集相关方的有益信息,以供进一步审议上述规则修订。证券交易所已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征求意见文件及相关细节,主题为“检讨吸引具有潜力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准则”,公众可参与提出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编译:hansa;审核:wan;)